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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内赛事-路桥区“心系国策 情系计生”摄影大赛活动征稿启事
路桥区“心系国策 情系计生”摄影大赛活动征稿启事
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2-05-23 来源:台州摄影家协会 点击:10810 次  【打印
  1982年,计划生育被党的十二大确定为基本国策,同年被写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。为隆重纪念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30周年,积极宣传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,充分展现路桥区人口计生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,特举办“心系国策、情系计生”摄影大赛,并在10月初公开展出。
 
  一、摄影主题:“心系国策、情系计生”——纪念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30周年摄影大赛。
 
  二、参赛作品要求:
 
  围绕本次大赛主题,全方位反映路桥人口计生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;路桥城乡居民生活日新月异的变化以及群众生育观念的变化;计生家庭在生产、生活、生育上的巨大变化;城乡广大群众生活方式、生活理念的变化;少生快富、优生优育优教等典型;全区计划生育事业作出贡献的基层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;全区人口计生工作者的风采;优质服务、奖励扶助、关爱女孩、计生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等等;内容积极、健康。
 
  三、作品评选:
 
  1、评奖方式。在截稿期后,所有参赛作品均由主办方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,并最终确定获奖名次。
 
  2、奖项设置。本次摄影大赛分别设立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,颁发证书和奖金,获奖作品将收录在《路桥区纪念计生国策实施三十周年影集》画册中,其中:一等奖1名,奖金5000元; 二等奖3名,奖金各2000元;三等奖5名,奖金各600元;优秀奖60名,奖金各100元。(奖金税个人自理)
 
  四、参赛规则:
 
  1、投稿作品必须是路桥区所辖范围内拍摄的。
 
  2、作品形式、风格、数量不限,彩色、黑白均可。规格要求一律制成10寸,方片8寸,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;数码文件和反转片需制作成同样规格的照片投稿;组照不超过5张(组照视为一幅);作品勿装裱或卷寄。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,作品可作亮度、饱和度、裁剪、HDR等适度调整,不得作合成、拼接、添加、改变色彩等大幅度技术处理。参加过    市级以上摄影比赛活动得过奖的作品视为无效。历史老照片可以直接送原始照片,也可以送电子文档(底片拍摄的扫描成JPG格式、每幅作品4MB以上)。
 
  3、投稿时请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、作者姓名,通讯地址、邮编和联系电话等,同时填写《参赛作品表》。获奖作品须交验底片或数码原始文档后凭身份证领取奖金。
 
  4、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,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。
 
  5、所有入选作品,举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出版、宣传、展示、公益事业等非商业性的相关活动,不另付稿酬。
 
  6、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或其它方面的纠纷,均由作者自负。
 
  7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
 
  8、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可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则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评选结束后,如获奖作品经核实确有伪造、篡改等违规行为,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,并追回证书及奖金。
 
  五、投稿方式和截稿日期
 
  1、投稿地址:路桥区人口计生局办公室(路桥区腾达路1991号三角陈大楼7楼703室)。邮编:318050。
 
  联系人:黄明荀  
 
  联系电话:82420921,电子邮箱:774611099@qq.com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  2、截稿日期:2012年9月1日截稿,以实际收到为准。
 
 
  主办单位:路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 
  路桥区文联 
  协办单位:路桥区摄影协会
  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
 
 

附件: 
路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摄影
《心系国策 情系计生》参赛作品表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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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摄时间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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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或被摄人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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